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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法院“三送”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2-07-05 11:37: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章林)   村民们把土地租与李军种植果树,可前些年,国家出台了政策,种植的果树以及土地都有一定的补助款。这么一下,问题出来了,土地款到底归谁所有呢?乡镇政府依据相关政策,直接把这些补助款给了李军。村民们知晓此事后,心里转不过弯来,觉得这款给李军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矛盾出来后,乡村干部多次协调,都未果,争议一直存在着。

  2011年底,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伍振海挂点该村开展“三送”工作(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他在走访慰问该村困难党员及群众时,了解到了这件事情。考虑到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他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延伸走访对象户,分别到相关的群众家中走访慰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和说理,最终,伍院长的努力打动了群众,矛盾双方站在了一起,并达成了初步协议。

  这是该院“三送”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件典型案件。自开展“三送”工作以来,该院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来开展,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2年6月26日,在大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里,申请执行人钟吉的法定代理人钟才豪领取执行标的款1万元后,激动的说:“感谢法院,感谢三送法官,给我执行到这笔赔偿款,以解我燃眉之急”。

  近70岁的钟才豪是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村民,10年前其儿子钟吉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钟吉大脑严重受伤。诉至法院后,经判决俩被执行人黎榕、黎英赔偿钟吉12992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黎榕、黎英只赔偿了3118元后,便下落不明,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下去。执行人员也多次努力执行,亦无果。这让钟才豪产生了对生活心灰意冷的念头。该院“三送”干警了解到其实际困难,利用联系对象全覆盖的优势了解被执行人去处等可供执行的信息。经过多方了解、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中有一人在老家有一笔存款。案件的执行峰回路转,执行法官马上与被执行人老家法院联系,请求配合委托执行。案件委托执行20天后,在被委托法院的执行工作下,结合被执行人的情况,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俩被执行人支付了赔偿款1万元,一件10年的积案终于执结。

  自今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法院“三送”干警有效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协助相关矛盾调处机构调处纠纷10余件,有利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有效预防不稳定因素

  进入七月,高温酷暑,该院驻点村南安镇新珠村狮头棚、下车坝村小组300多亩耕田面临缺水种秧的困境,村民反映十分强烈,“抢水”矛盾随时有可能产生。该院立即提供了30000元帮扶资金,用于改建水泵房。经过近一个月地施工,水泵房完成改建,及时解了耕田灌溉燃眉之急。7月3日,三送工作队再次来到驻点村,了解灌溉情况。当地百姓高兴地说:“法院修水渠、改建水泵房,给耕田送来‘及时水’,感谢领导的关心!”

  在 “三送”工作中,该院三送工作队多次深入驻点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特别是关注影响耕田灌溉的水利建设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驻点村的农田水利建设。该院通过组织全体三送干部前往除杂草、清淤泥,疏通引水,改建水泵房,以实际的帮扶行动开展“三送”工作,服务群众。此举深受当地群众好评。该院“三送”干警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对不稳定因素的预见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近年来,该院收案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案多人少现象日益凸显。如何做好“三送”工作,而又不会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该院不断从中寻找结合点,力促“三送”工作与审判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利用“三送”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除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所在挂点村订阅推荐书目外,还特别订购了《人民法院报》2份,提高“三送”村干部群众的整体法律意识。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各类法律问题,“三送”活动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以来,“三送”干警共走访调查了近百户联系重点户,发放了“三送”连心卡、《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和《让您了解‘打官司’程序》法律知识宣传单共计360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审查合同2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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