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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矿厂因利益问题引发群殴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6 10:40: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仕伟)
2012年7月5日,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参与本案斗殴的九名被告人(五名被刑拘,四名取保候审)均到场参加诉讼,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提起公诉,指控九名被告构成聚众斗殴罪。
经法庭开庭审理查明,位于天峨县三堡乡的两个矿厂,因利益纠纷产生矛盾,在有关部门还没有达成调解的情况下,一方为保自身利益而私自从外地召集社会“打手”;在另一方将其工厂供电系统切断后,矛盾激化,双方人员手持刀棍相互斗殴。场面极其惨烈,血流四溅,叫声不断,导致重伤两名,轻伤三名,轻微伤4名等后果,事发当日,公安介入调查致案发。 令人惊叹的是,庭上八名被告和其辩护人均否认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一人承认构成其罪,案件也因此持续了近五个小时。经控辩双方来回辩解,通过询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案件事实也逐步明了。虽然辩护律师极力为被告做无罪辩护,但依有关法律规定,九被告应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是在量刑方面因自首、主从犯等而有区别。 因本案涉及人数多,案件材料复杂,加之多被告否认犯罪,因此案件并未当场宣判,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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