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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法官“拉家常”拉近群众距离
发布时间:2012-07-06 11:44: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伟杰)   “对今天的开庭,我非常满意,法官讲得通俗易懂,全能听明白。我相信法官会公正处理好我这件案子的。”这是当事人陈某在7月5日开完庭后对庭审法官语言通俗易懂的新感受。这一新的感受背后是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过程中,积极倡导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办案的一项举措。

  近年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对有些“法言法语”并不理解,群众普遍反映法官审判太神秘了,有些当事人只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法官讲的普通话听不懂,更何况是专业的法律术语。譬如“诉讼”、“回避”、“法律关系”、“举证责任”等等,庭审下来一头雾水,以致对法庭审判的公正性也产生怀疑。

  针对这种情况,吉安县法院要求法官既要会说“法言法语”,也要会讲“家常话”,还要善于将“法言法语”与“家常话”互译。比如“诉讼”就是“打官司”,“回避”就是“换人”等等,要用确实能让老百姓听得懂,听得明的语言去审判,努力让当事人满意。

  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办案,这一做法使老百姓在细微之处体会到法院的人文关怀,受诉群众普遍反映法官说话更明白,审判也更人性化了。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而且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亲和力普遍增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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