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永修法院三项措施杜绝陪审员“陪而不审”
发布时间:2012-07-06 12:02: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郇小军)   为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现象发生,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出台了三项措施,从制度上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制度的落实。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陪审制度的认识,让人民陪审员有机会陪审。该院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采取发布通告,晓喻社会,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大案要案,通过公开审理宣判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当事人了解陪审制度并能够主动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让人民陪审员有能力陪审。一方面,该院结合人民陪审员的特点有针对地开展审判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授,观察庭审,研讨和交流等一系列形式提高其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分析案件的能力,以及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人民陪审员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鼓励其积极参与审判。

  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弥补管理上的漏洞,使人民陪审员不得不审。该院硬性规定了二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审,法院将会按相关规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必须阅卷,庭后必须参加评议,违反规定将受到警告或相应惩罚。同时建立和完善与人民陪审员单位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