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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来机器当废品卖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4 16:26: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伍海琼)
广西田林县一伙盗窃贼连续疯狂作案,把盗窃来的机器当废品卖,在田林公安的大力追捕下全数落网,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对这伙盗窃贼进行公开审理,李某明等人均被判刑十二年以上,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12月30日晚,被告人李某伙同邓某(另案处理)等人窜到田林县安利消防器材服务部旁的楼梯间,将被害人姚某的两套总价值为3135元的沟槽机盗走,后拆散卖给田林县城新公路废旧收购店的陈某,得款528元。 2011年3月15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渡乡福达至八渡约五公里的公路边,将被害人吴某开办的水泥制品、栓皮加工等三个厂房里约有120米胶皮铝线,两台电动机,两台振动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林化总厂路口顾某开的收废铁店销售。得款480元。 2011年4月18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百色市汪甸乡长平村“伟法沟”(地名),将被害人王某石场里的一台价值21616元的250千伏安变压器内的铜线盗走,后拉到百色市建华厂路口罗某的收废旧店销售,得款1350元。 2011年4月26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渡乡东棚村八双屯往那囊方向约1公里处,将被害人农某打沙场里的一台柴油机、一台搅石机和一台打沙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林化总厂路口顾某开的收废铁店销售,得款900元。 2011年4月间某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潞城乡板桃村渭拉沟(地名)将被害人陈朝中、黄明理从其石场拉往家里的三条价值2926元的400米胶皮铝线盗走,后拉到百色市右江区汪甸乡两琶屯附近公路边一收废旧店销售。 2011年5月2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百乐乡板干村板劳屯河边,将被害人岑艳某、韦某、罗建某等人一台价值3724元的20千瓦变压器拉到半路后盗取铜钱,后拉到百色市建华厂路口罗某的收废旧店销售。 2011年5月4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福达中心校附近公路边,将被害人黄建某打沙场里的一台15千瓦发电机和黄胜某打沙场里的一台4千瓦电动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林化总厂路口顾某开的收废铁店销售,得款420元。 2011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桂坡乐里道班内,将被害人陈通某放在该处的一台价值1575元的24匹马力柴油机和一台价值1050元空压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汪甸乡两琶屯附近公路边一收废旧店销售。 2011年5月14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高龙金矿附近的龙欣石场内,将被害人岑学某的规格为120平方15米和75平方15米的胶皮铝线盗走,后拉到西林县那劳乡街上一收废旧店销售,得款200元。 2011年5月15日晚,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驾驶李志某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桂乡弄瓦桥头55公里路碑附近,将被害人毕某打沙场里一台22匹柴油机和一台“沙霸”牌抽沙机盗走,后卖给一家收废旧店,得款560元。 案发后,田林县公安局依法扣押被告人李志某作案运输的即桂L67066的小型普通汽车一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李志某、李某明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李某盗窃十次共价值36586元,被告人李志某、李某明各盗窃九次各价值33451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李志某、李某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田林县公安局依法扣押被告人李志某的作案运输工具,桂L67066的小型普通汽车一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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