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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科女子当“小姐”专盗嫖客再次被捕
发布时间:2012-07-24 16:29: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京 邹建强)   曾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改行“小姐”专盗“嫖客”。近日,27岁的刘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今年6月5日,刘某与韦某到巴马瑶族自治县某宾馆进行性交易。次日凌晨1时许,刘某趁韦某熟睡之机,将韦某裤兜里钱包内900元现金盗走。韦某半夜醒来发现“小姐”及钱包现金均已不见踪影方向警方报案。

    据刘某交代,其利用“嫖客”不敢声张的心理,通过性交易的方式已经成功盗窃多起。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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