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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再婚男女结合十天后便分居离婚
发布时间:2012-07-25 11:10: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志勇)  江西两个离异者经人介绍再次结合,在结婚十天后女方竟不告而别,至今下落不明。日前,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第十天,被告不辞而别外出打工,至今名。另查明,原、被告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双方均属于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刘某和被告宋某相识不久后便仓促结婚,双方没有婚前感情基础。婚后,双方由于共同生活短暂,缺乏了解,没有建立夫妻感情,且婚后不久被告宋某便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夫妻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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