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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千里奔波为残疾当事人讨赔偿
发布时间:2012-07-25 11:04: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靳军伟 屠嘉铃)   2012年7月24日,河南省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法官在20日内往返河北三趟,奔波千余公里,为一起因购买剥板机技术员操作不慎被轧断手的王某讨回赔偿金8万元,从而使一起维权近一年未果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尘埃落定,划上圆满句号。

    原来,家住尉氏县某村的王某看到周围邻居在闲暇时间通过打工、经商办企业,一个个都赚到了钱,生活逐渐富裕。而己届不惑之年的他虽然不算贫困,但比起邻居还有差距,于是王某开始寻找致富门路。经过一番察看,王某发现村里已兴办了几家剥板厂,为外地家俱厂输送板材,成本低廉,工序简单,一本万利。许多村民都靠加工板材发了家,并在本村已经初步形成规模,购销均不成问题,王某遂决定开办剥板厂。随后王某在邻居的指引下利用借得的5万元钱向河北某机械厂购买了一台剥板机,厂里便派技术员来到王某厂里进行安装,机器安装好后技术员让王某帮忙调试,在调试过程中由于技术员操作不当,致使王某的左手被启动的机器轧断,后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程度属五级。欲哭无泪的王某向厂家讨公道,厂里得知消息后,只赔偿了王某部分医疗费,剩余的医疗费及相关赔偿费用只字不提。此后近一年时间王某多次找厂里找技术员协商赔偿,厂里不是闭门不见就是一推了之,使得王某心力憔悴,整日唉声叹气。

    尉氏县人民法院洧川法庭的法官在下乡办案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听了王某的诉说后,法官们感到如果再不及时维权,王某的诉权再过几天将超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于是法官们当场为王某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官们在随后的二十天里往返河北三趟,行程千余公里,与厂里沟通协调,约见厂里负责人,摆事实讲法律。也许是被法官们的真诚感动,最终厂里决定赔偿王某现金8万元。

    看到调解有望时,法官们一边打电话和王某沟通调解方案,一边促成厂里签订协议积极筹钱,最后厂里把筹到的现金8万元交到法官手上,而另一边王某也向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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