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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拖欠购农用车款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07-25 11:58: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购买农用车后拖欠部分购车款,被他人告上法庭后立即还清。7月23日,此案原告温庆新向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2011年10月,被告温昌有向原告温庆新购买了一辆农用车,当即支付了部分购车款,尚欠3700元被告具下欠条给原告,约定一个月付清,如逾期付款则按月利率3%计付利息。但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追索被告一直未支付余欠,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从速付清欠款并支付利息。 被告温昌有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后,向法官咨询了不按期还款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官也耐心地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第二天即想办法付清了原告温庆新的欠款。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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