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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含泪出庭作证 儿媳离婚获得支持
发布时间:2012-07-25 13:58: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铭溶)   “主要是我儿子不是个好东西,和儿媳娘家嫂子长期同居,不管家、也不管儿子,这么多年连电话都不给我们家里打一个,媳妇又老实,嫁给他苦了这么多年,没享过什么福,我希望法庭把婚离了,让她去找个老实人过日子。”近日,四川省剑阁县开封法庭审理了一起公告离婚案件,年过七旬的王老太含泪在法庭上为其儿媳妇作证,请求法官判决离婚。

    王老太大儿子秦某某,2004年与原告苏某结婚后一起到江苏打工,期间苏某怀孕并生育一子。一直在广东打工的苏某娘家哥嫂为照顾她也来到江苏和小夫妻一起务工。不久,被告秦某某便与娘家嫂子罗某某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苏某却被一直蒙在鼓里。秦某某妹妹当时也和他们在一处打工,实在看不下去了,便把情况电话告知了王老太。

    王老太为了保护两个家庭的幸福,随后也赶到江苏,希望能够劝说秦某某、罗某能够断绝不正当关系。心中有鬼的秦某某一直避而不见自己远道而来的母亲,几经周折王老太才打听到秦某某与罗某租赁的居住地,秦某某闻风便躲藏起来,罗某某则与王老太大吵大闹,声称秦某某是她男人,谁都不能将其分开。王老太在江苏苦等了儿子几天,仍然未能见到儿子,伤痛欲绝,只好和媳妇一起带上孙子返回了老家。在家等了半年,秦某某仍音讯全无,苏某只好另行外出务工,两人分居至今长达六年。

    2012年3月,苏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向被告秦某某公告送达了副本等材料,承办法官为了把该案办面铁案,亲自到被告所在的村组去了解情况,并根据原告申请,向被告父母送达了证人出庭通知书。开庭当日,被告的父母按时来到了法庭出庭作证,在庭上对被告不忠于夫妻感情、不抚养儿子的行为给予了证实。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出庭时的证言,结合自由心证,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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