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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币假冒股票骗钱 广东俩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5 10:34: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利用秘鲁币假冒股票倒卖骗钱,广东省兴宁市俩男子被判刑罚。7月11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陈某豪、曾某平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2009年11月初,被告人陈某豪、曾某平伙同刘某朋(已判刑)、“光头”商议采用诱骗他人倒卖股票的方法骗钱,并明确了分工:被告人曾某平负责望风,“光头”作托诱骗被害人合伙倒卖股票,被告人陈某豪假扮有股票出售的人,刘某朋假装高价收购股票。2009年11月4日,被告人陈某豪、曾某平伙同刘某朋、“光头”携带自行车、不具有价值的秘鲁币等行骗工具,雇司机驾驶一辆面包车至泰宁。次日7时30分许,在泰宁县原造纸厂附近,他们互相配合诱骗他人倒卖股票,用5张秘鲁币假冒股票骗得人民币25000元,后驾车逃离泰宁。2011年9月23日,被告人陈某豪、曾某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豪、曾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2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豪、曾某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同案人已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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