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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实行陪审员分类参审狠抓陪审质量
发布时间:2012-07-26 08:55:37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海淑娟 岳豪远)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际,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对人民陪审员实行参审案件分类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今年1至7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结案105件,结案数达到了历年最高,并且参审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无一上诉、上访。
一是在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使用上,实行“三结合”分类选用,即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选任陪审员兼顾不同行业、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增强代表性;确保陪审专业性,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8名,分别来自农业、商业、卫生、教育等专业工作岗位;公平竞争和择优选任相结合,严格程序,用程序保障公平,按公布选任条件、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察和提请任命等五个环节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并根据最终考察结果依次择优选任;专业技能与案件特色相结合,针对不同领域陪审员掌握的不同知识,分类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不同性质案件陪审,实现人民陪审员人尽其才,各尽其能。 二是规范陪审程序。对需要陪审员参审的案件,相关业务部门提前一周通知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其以书面方式,民事案件提前3天、刑事案件提前5天,告知相关专业的人民陪审员开庭部门、时间、地点及合议庭成员,以便陪审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同时,引导陪审员审阅案件卷宗材料,保证陪审员在庭前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充分听取陪审员从专业角度发表的陪审意见,确保参审质量。 三是明确陪审案件范围。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土地宅基纠纷、征地拆迁、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都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有效利用陪审员的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和行业专家优势,引导做好答疑释法工作,促使案件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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