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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发达要弃妻 法院判决不准离
发布时间:2012-07-26 09:34: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黎)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丈夫做生意赚钱后诉请离婚的案件,由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法院从保护妇女的权益出发,依法判决不准许离婚。
原、被告双方于1985年11月登记结婚,1986年、1988分别生育一女,现都已经参加工作。婚初,双方感情尚好,之后由于原告工作的原因,需要在外面应酬,双方聚少离多。从2008年开始,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务事发生争吵。 2009年,原告外出至今,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经审理查明,婚初原、被告夫妻感情基础较好。虽然家境贫寒,但夫妻二人相互扶持,打过零工、贩卖过蔬菜、做过小生意。经过多年的努力,家境逐渐殷实,原告的心理却发生了变化,经常以应酬为借口,夜不归宿。尽管如此,被告在法庭上也表示对原告的谅解,希望和原告共同经营好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已结婚生女多年,长期共同生活,婚姻基础牢固,产生争吵也是近年才发生,对婚姻关系未形成大的冲击,且被告当庭表示谅解原告之前的行为,夫妻关系尚存在和好的可能,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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