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志强)
“感谢法官对我不厌其烦地说服教育,离婚后,我一定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会胡来了!”被告皮某不断向法官表达着谢意,感激之情溢于言表。7月2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刘某与被告皮某和气分手。
原告李某与被告皮某在打工期间相识并恋爱,1998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初小夫妻感情较好。1999年8月,双方生育一儿子,但不久后不幸夭折,2000年李某再次怀孕,又因早产失去一个女儿;2003年李某第三次怀孕,但三个月后又流产。两人先后三番遭遇失子之痛,夫妻间再也没有以往的亲密,常常为家庭琐事争执不休,皮某甚至将痛失三个孩子的责任全部归到李某身上,经常对李某打骂。2006年李某外出打工,双方只是偶尔电话联系,但一直未再共同生活。2010年9月,李某曾多次提出离婚,但皮某扬言,要离婚就让李某家破人亡,夫妻矛盾一度异常激化。2012年5月,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皮某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而结婚,婚初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但两人痛失孩子后,皮某对李某缺乏必要的理解与关爱,致使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双方分居已有六年之久,因此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后五次找到被告皮某对其耐心的做调解工作,并对其的过激言行提出了批评,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双方在法官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心平气和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