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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学生因纠纷伤人遭诉
发布时间:2012-07-26 09:52: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婷)  7月25日,陕西长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在校中学生健康权纠纷案,五个孩子终于露出了笑颜。

    原告赵军与被告钱浩轩等五名被告系同班同学,平时关系较好,2012年2月12日被告张涛与原告赵军因琐事发生口角,放学后,张涛与钱浩轩等五人将赵军堵在教室,将其致伤。事后,赵军花费医疗等费用5000余元,多次与五名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及学校协商未果,于是将钱浩轩等五名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正阳镇中学一并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钱浩轩等五人告诉主审法官,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致伤原告,之后他们很后悔,觉得自己做的很过分,学校、老师以及其他学生对他们现在很有看法,所以他们五人的心理压力比较大,不能正常复习备考。考虑到原、被告六人系在校学生,平时关系较好,且均面临毕业考试,主审法官认为该案及时调解结案不仅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更有利于孩子们能以正常心态应对中考,不误学业。于是多次深入原、被告家中及学校,一方面与双方家长推心置腹的谈心,让其认识到,孩子现在处于青春期与叛逆期,在这一特殊的时期,家人应多与孩子交流,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人生观,认识到遇事应冷静处理,不可冲动耍小性子。同时主审法官积极与学校协调沟通,向其释明学校在学生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指出其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学校应在给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并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让每一个学生学会自我调节与自我控制。终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校园伤害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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