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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建房借款赖账遭诉 法官巧施攻心计案结
发布时间:2012-07-26 11:13: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巧妙地将借条一对折,就一举击中被告赖账的心理,使得被告心悦诚服,最终被告接受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

    2009年11月,被告张某因建房资金不足便向原告黄某借款8000元,被告张某向原告黄某出具借条一张。2011年7月15日,被告还款6000元,由原告在借条同一张纸上记载还款的数额和日期。从借条上记载的还款数额来看,被告尚欠原告2000元未还。

    庭审中被告辩称,在2011年7月15日还款6000元的第二天,又还了1000元。这1000元是交给原告的老婆韦某的,至于没有在借条中注明,是因为借条纸的下方无空处写,双方各执一词。在开庭时双方多次几乎发生肢体冲突。鉴于上述情形,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在一起难以达成调解,有可能还会发生争执甚至酿成刑事案件。因此,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即采取背靠背形式做双方调解工作。

    休庭十分钟后承办法官将被告领进温馨的调解室,并为其端上一杯热开水,待被告情绪稳定之后承办法官把借条借款人署名日期的下方对折一下,对被告说:“如果原告真想栽赃陷害于你,他只要把借条上记载你于7月15日还款的数额部分撕掉,向法院起诉你还欠他8000元,这个谁能断清?”承办法官的这一巧妙方法,一举击中被告愈赖账的心理,使得他心悦诚服,最终被告接受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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