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宇)
“没想到在公安和检察院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在你们法院终于调解兑现了,谢谢法官帮我拿到了这笔赔偿款!”被害人何某的父亲从法官手里接过16万元赔偿款后激动地说。近日,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刑庭成功调解兑现未成年被告人付某、陈某、吴某、张某、唐某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一案,有效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
2011年10月15日晚,付某、陈某、吴某、张某、唐某五人与被害人何某在彭水县城花样年华歌城唱歌时因点歌发生口角,五人遂回家各拿了一把砍刀,在悠游网吧将何某的下肢和胸部砍伤,经鉴定何某下肢的损伤程度属重伤,胸部的损伤属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何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付某、陈某、吴某、张某、唐某连带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26.2万元。
承办法官与双方通过电话或面谈的方式沟通发现,被害人何某系未成年人,其下肢已经残疾,至今没有拿到赔偿,其父母情绪十分激动,五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没有赔偿能力,其法定代理人经济情况也不好,面对26.2万元的巨额请求,都表示赔偿不起,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此,承办法官调整了方案,借助双方代理人的力量,让双方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耐心的向双方释明案件起因、刑事责任及赔偿数额,详尽告知被害人及其家属如调解不成可能造成的在执行生效判决方面的风险,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如向被害人积极赔偿,得到其谅解,可以争取依法从轻处罚的机会,促使双方消除积怨,最终达成上述协议,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