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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法院:“六个提升”加强班子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30 09:33:19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沈明)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力,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效,促进本院“3232”和谐司法战略的实施和争创一流法院目标的实现,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规定》,以“六个提升”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一是提升领导班子党性修养,做政治坚定的模范。班子成员要与党中央、上级党组织、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班子成员要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党性修养上不得与普通群众等同;班子成员要胸有全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不得只顾局部,不顾整体。

    二是提升领导班子领导水平,做团结协作的模范。班子成员要团结协作,相互沟通,不得各自为阵;班子成员要坚持原则,光明正大,不得阳奉阴违;班子成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同提高,不得人身攻击。

    三是提升领导班子理论功底,做学习勤奋的模范。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管理、法律、历史以及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文明成果,每人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和举办一次领导讲坛,不得厌倦学习提升;班子成员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院党组学习例会制度,不得无故缺席;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荐书、读书活 动,打造学习型班子、建设学习型法院,不得敷衍了事。

    四是提升领导班子管理水平,做决策民主的模范。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群策群力,不得自行其是;班子成员要科学管理,规范权力运作,不得滥用职权;班子成员要严守纪律,以身作则,不得用领导权力获取法外权益。

    五是提升领导班子执行能力,做勤政务实的模范。班子成员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得作风漂浮;班子成员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不得当“好好先生”;班子成员要恪尽职守,提升质效,不得倦怠松懈。

    六是提升领导班子拒腐能力,做清正廉洁的模范。班子成员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不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不得违纪违法;班子成员要带头管好脑不乱想,管好嘴不乱要,管好手不乱拿。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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