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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儿子担保借款因欠利息被诉
发布时间:2012-07-30 14:30: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儿子借款父亲作担保,到期后儿子仅归还了本金却未付利息,债主追索无果便将父亲诉至法院。7月27日,经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此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日东同意在一个月内付清原告李清借款利息5000元。
2009年6月,被告陈日东的儿子陈小方向原告李清借款8万元,后经原告多次追索,被告将借款本金归还给了原告,对于应付给原告的借款利息5000元,被告陈日东以欠条的形式予以确认,并承诺在2011年6月付清,但被告一直没有支付这笔款项。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尚欠利息5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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