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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拉扯大7个孩子不容易 继子被判赡养继父
发布时间:2012-07-30 16:52: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文涛)  75岁高龄的郭老汉是抗美援朝的复员老兵,结过两次婚,共有7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是前妻所生,两个是他和再婚的妻子所生,四个是他再婚的妻子带来的。因为前妻去世很早,这7个孩子都是郭老汉和再婚的妻子拉扯大的。

    再婚妻子去世后,郭老汉就没有再续弦。他先后与7个子女签订过赡养协议,可最终都因子女没有履行而名存实亡。特别是再婚妻子带来的4个继子女以他们不是郭老汉亲生、没有血缘关系等为由,不同意赡养郭老汉。不得已,郭老汉只好来到郑州高新区法院为自己讨公道。

    郑州高新区法院通过审理,根据《婚姻法》第27条第2款关于“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的规定,认为该案中继父郭老汉与4个继子女间虽然不存在血缘关系,但是,他们在未成年时,都是由郭老汉和他们的母亲共同抚养的,其权利义务早已形成,这样就应与父母子女关系一样来对待。所以,判决4个继子女应当无条件赡养郭老汉,每人每月分别支付其赡养费1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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