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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委屈
作者:覃元梅   发布时间:2012-07-30 16:40:22


    基于法官办案必须问心无愧的认定,我坚持调解必须在跟当事人讲明法律关系后才提出调解方案,由当事人自己衡量是否能接受我们提出的调解方案。然而,尽管如此,有这么一件我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还是认为我们法官办案不公正,不公平,因此,我一直觉得很委屈。

    黄梅与林军曾是夫妻,1995年林军父母建房期间,黄梅、林军以及林军的亲兄弟姐妹都给予了父母一定的经济支持,林军的父母也一一予以记载,期中黄梅及林军共支助了1万元。林军的父母的房屋建好后,林军的父母虽将房屋登记在他们自己的名下,但是事实上黄梅、林军及他们俩的小孩都住在林军父母的房内。黄梅与林军离婚后,黄梅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林军的父母的房屋,要求林军及林军的父母支付给她该房1/4份额,按市价25万元。黄梅起诉时的证据只有林军父母的房产证,而房产证上只有林军父母的名字,且两老办证时黄梅本人是知情的,因此,就黄梅的证据而言,其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如果不是善良的林军父母提供了当年的建房记录,认可黄梅在他们建房时对于他们的支助。连黄梅对林军父母的支助的事实法院都不能认定。鉴于黄梅比较泼辣,属于好事之人,又基于黄梅在林军父母建房时确实给予了支助。从为两位两人能安度晚年的角度考虑,我多次做林军父母的思想工作,多么善良的两位老人,其中一位长年需要吃药的老人是多么的通情达理,最终认可我们法官是为他们着想,愿意做出让步,同意给黄梅一定的补偿。最终,还供养着黄梅女儿的两位善良的老人同意补偿黄梅5万元。黄梅对于我们所做的工作,不仅没有一点感激之情,还认为我们偏向林军父母,认为我们帮她争取到的少。在领取调解书时,仅因我们在审理查明部分写到,林军父母以其家庭成员有黄梅、林军等人口多为由申请购买地皮,而林军父母在庭上已经表示黄梅与他们不是一家人为由,打电话给我说我办案不公正,由于我不办公室,她便把合议庭成员骂了个遍,说法官不公正,不懂办案。我们对她都很无语,她是一个人民老师在办公室竟然也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调解这个案,我真的觉得我对得起原、被告,要说亏欠的也是林军的父母,而不是黄梅。林军父母一个退休,一个长年需要吃药,要知道要他们一下子拿出5万元来有多么不容易,但是他们理解我们法官的工作,支持我们法官的工作,黄梅她一个人民教师,离婚了虽说小孩给林军,但是事实上是他们俩老在养育,他们仍能客观地面对黄梅支助他们建房的事实同意补偿黄梅,而他们俩老为了晚年得到一份安宁,给予黄梅的5万元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我想,如果他们能强硬一点,坚持要求法院判决,黄梅将一分钱也拿不到。然而,黄梅她不仅不感激我们,还说我们法官不公平、不公正,怎能不让人心寒?而且最终达协议时,也是黄梅自愿签字的,整个案件我们并没有对她隐瞒什么,想想她真的好过分。

    这个案件虽然过去快一年了,但是想起这个案我还是觉得很委屈,心里还是很压抑,如果当事人多像黄梅这样,我们法官真的要委屈着过日子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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