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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火烧玉米杆引发火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31 10:35: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罗荣根)   风干物燥时要增加防火意识,以免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这是常人所共识的,但广西巴马县人黄某因为焚烧自家地里的玉米杆而没有做好防火工作引发了火灾。经检察机关指控,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黄某犯失火罪,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1年11月2日15时许,被告人黄某到巴马县巴马镇巴廖村巴平屯坡黑坡(地名)自家玉米地整地时,用其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烧归堆后的玉米杆,因火势蔓延烧上地坎并向毗邻山坡迅速扩散,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森林火灾面积22.9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17.3公顷,其他无立木林地5.6公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由于用火不慎,过失引起火灾,致使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失火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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