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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疑心官司有猫腻上门找茬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8-01 14:02: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静)  疑心官司有猫腻,上门理论话不投机便将被害人打成轻伤甲级。2012年8月1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三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三个月前,被告人徐某在一起土地承包纠纷中被法院判决支付给被害人徐某华30万元损失费,便疑心是被害人徐某华从中作梗,2012年5月30日下午,被告人人得知被害人可能会徐某履行判决,便拿着斧头和柴到上门找徐某华理论,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徐某徒手将被害人徐某华打伤致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所犯故意伤害罪成立,鉴于被告人徐某在归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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