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撮合丈夫重男轻女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08-01 16:31: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在我国西部老、少、边、穷地区,重男轻女封建思想仍较为严重,因生育女孩而起诉离婚的案件时有发生。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一起因结婚后妻子生下的是两个女孩,丈夫便责怪妻子不争气闹上法院要离婚的婚姻纠纷案件。

    原告庞某在诉状中并没有像其他当事人一样描述夫妻关系是如何糟糕,在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中只有寥寥几句,且都没有实质性内容,并且双方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很好,但是因为丈夫重男轻女,两人闹上了瑶族自治县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结合计生政策、生理知识以及法律知识,对原告起诉离婚的行为给与了严厉的批评和深入细致的法律教育。通过近两个小时的释法析理工作,原告庞某的心结终于被打开。他就起诉离婚行为向妻子诚恳道了谦,并请求妻子原谅自己。妻子韦某也被法官的真情教育打动,表示会同丈夫继续同甘共苦,把家庭维护好,把小孩子抚养好、教育好。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