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拿到6万执行款 老汉含泪谢法院
发布时间:2012-08-02 10:02:45


    8月1日,拿着6万元执行款,朴实的段老汉含泪握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吴大伟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段老汉年近八旬,老伴早早过世,一人含辛茹苦将3个子女抚养成人,四十多岁的女儿小果和30多岁的儿子都至今未婚。2011年5月5日,一场车祸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下班回家的小果骑着电动车与郑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小果五级伤残,法院判决郑某赔偿小果各项损失20多万元。

    本想买辆二手车跑运输挣点钱,谁知发生这样的事,家境并不富裕的郑某将卖车款8300元交给段家后,感到实在无力赔偿,便跑到外地逃避责任。

    2012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们多次到延津县石婆固乡北郑庄村郑某的家查找郑某下落,每次都是无获而归。这时,小果需要安装假肢,可因没钱一再耽搁。干警们去看望小果,一家三口人住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而且仅有一张床的情景,深深刺痛了每位干警的心,大家暗下决心,再难再辛苦也要想法执行到款项。

    找不到郑某,也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讨论研究,执行干警决定依靠村干部的帮助,并通过村干部一起做郑某父母和其哥哥的思想工作,以求打破案件僵局。干警们讲段老汉的难处,讲做人的担当,讲法律的规定和执行手段。一次次登门,一遍遍疏导,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最终感动了郑某的亲属们,他们决定凑钱帮郑某先还了这笔赔偿款。

    8月1日,郑某的哥哥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和段老汉达成和解协议,先行赔付6万元,其余款项分批按季度偿还。

    在被申请人找不到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千方百计为女儿执行到了赔偿款,段老汉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