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丽娟)
江西遂川一教师染上赌博恶习后经常因输钱而成为 “月光族”。为筹赌资过赌瘾,该教师产生了行窃的念头。8月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教师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郭定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2年清明节放假期间,被告人郭定海来到遂川县城赌博并输光了所有工资,无钱赌博的他便萌生了入户行窃的念头。4月4日晚,被告人郭定海来到遂川县泉江镇王明家中二楼实施盗窃。因王明及时归来,被告人郭定海未窃得财物便匆匆离开。其行窃时“不小心”将自己的手机遗落在王明家中。为取回手机,其便一直在王明家周围徘徊以待时机。此行迹引起了王明怀疑。王明遂上前质问并提出警告,被告人郭定海以找人找错了为借口搪塞过去。但自己的行迹已引起了怀疑,便只好离开现场。第二天,王明的儿子发现其卧室一桌子抽屉有撬动的痕迹,并在桌子上发现一陌生的手机。王明遂报警。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后找到改手机主人,正是被告人郭定海。经过公安机关讯问,被告人郭定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五次盗窃犯罪行为,盗窃金额共计273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定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且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郭定海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盗窃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