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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取款未果怒砸取款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2 14:33: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聂国华)
按理说,这年头有些银行服务差强人意那并不稀罕,顾客抱怨、投诉银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正常的事。而本案的项某自己忘记了银行密码取不到钱而迁怒于银行,就有些不对了。近日,江西南昌市青山湖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近年3月22日,项某到本市洪都农商银行佛塔分理处网点取款,因其本人忘记密码而未能取到款,遂心生不满,骂骂咧咧离开了该银行分理处。几天后的某日下午13时许,为雪前几日“银行不给取款”之耻,项某手持菜刀气势汹汹来到该银行分理处,二话不说对准银行柜台玻璃、密码输入器就是乱砍一通,并用菜刀等物将上前制止其行凶的该银行保安魏某砍砸致轻微伤丙级。其他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报警。项某看到银行已经报警,感觉大事不妙,于是在用脚踢坏银行的玻璃门后迅速逃离现场。据估价,该银行分理处被损坏的玻璃门价值人民币395元。当天晚上,公安人员根据银行的视频资料锁定项某为犯罪嫌疑人并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该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项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并任意损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等情节对其作出如是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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