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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持工资白条起诉欠薪老板
发布时间:2012-08-03 09:56: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传法)
近日,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一起工人手持老板出具的工资款欠条索要劳动报酬的诉讼。
刘某自2003年跟随老板赵某在北京做防水工程,被老板拖欠工资款100000元。刘某为此多次找老板赵某索要工资款,但赵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并于2010年3月5日给刘某出具拖欠工资款100000元的欠条一张,但此后却一直没有支付刘某工资款。 刘某为了追回工资款,多次找老板赵某索要,但赵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推脱没钱,让他再等等。于是刘某想依法通过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但经咨询他人得知,他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但申请仲裁花费时间长,还要额外支持一批费用。于是刘某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来到了法院。 法院审查后,认为刘某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依法立案受理,并向刘某解答了立案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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