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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人民法官的正气歌
——记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见义勇为老法官卢冠军
作者:杜鑫   发布时间:2012-08-03 14:08:06


卢冠军与获救儿童刘雨松一家在一起。
    一名57岁的老法官,四级伤残并身患多种疾病,在沙河开闸放水的闸口前方,能够不顾个人安危,奋力跳入激流,救出落水儿童。这一壮举充分展现了一个人民法官高尚的品质和无私情怀。

  连日来,沈丘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卢冠军勇救落水儿童的感人事迹被媒体报道后,沈丘的大街小巷、城市乡村,人们争相传诵。卢冠军不仅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他还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范。20多年来,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着一曲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正气歌。

    7月26日,沈丘县委书记杨永志作出批示:“卢冠军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是沈丘精神的体现。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法院参加,组织专人深入总结其先进事迹,协调市县媒体,大力宣传,进一步在全县营造文明向上浓厚氛围。”在沈丘县委的积极推动下,目前一个“以卢冠军为榜样、学英雄见行动”的学习热潮正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展开。

                             一身荣光四十年

    屈指算来,从1973年应征入伍到今天,卢冠军参加工作已有40个年头。40年来,他一身荣光,屡创佳绩,屡获殊荣。无论在部队还是在法院,都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应有的高尚品质和精良素质。

  1976年,在全军通讯技能比武大赛中,他创五项科目全优,荣立个人三等功;1978年在黄河大堤抗洪抢险中,荣立个人三等功;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他又一次荣立三等功。卢冠军1977年5月在部队入党,党组织30多年的培养,造就了他忠于党、忠于人民、见义勇为,敢于奉献的精神。面对人民群众生命遭受危险,他不顾个人安危,敢于挺身而出,也与他14年的军营生活锤炼密不可分,谈起救人的经过,他坦率地说:没有在部队5公里武装泅渡的训练经验,我也没有下河救人的胆量和勇气。

    1987年11月卢冠军转业到沈丘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经济庭审判员、老城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从军营走进法院,为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对人民法官的新要求,他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丰富法学理论。通过几年刻苦的自学考试,完成了法律本科学习课程。

    长期的军营生活和法院工作历练养成了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他是县法院第一个学会五笔打字,并熟练使用、修理电脑的人,成为全院学习刻苦、业务精湛的典范,在他的带领下,行政庭的同志,人人勤学习,各个爱钻研,不仅业务扎实,而且懂电脑,会开车。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为了规范县里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卢庭长带领行政庭法官认真学习,精心备课,利用晚上和节假日,服务上门,为各个行政单位上课,详细讲解行政处罚的严格程序。通过半年的巡回宣传,使全县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在沈丘法院,卢冠军是有名的办案能手和司法权威。同志们有啥司法难题和难办案件,总喜欢找他请教。1996年因办案成绩突出,他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周口地区法院系统十佳干警称号。1997年3月他又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区十佳法官。之后多次获得“优秀法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沈丘法院经他带出业务尖子有十多个,其中5人已经走上了庭长或副庭长工作岗位。卞路口法庭庭长刘烽说:“卢庭长德高望重。与他相处那三年确实学到了许多知识和经验。我跟着他深入现场,调解案件,跑遍了所有的乡镇。如今遇到再难做的工作,再难办的案件,我也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公平正义显神威

    由于行政案件牵涉“官”民之间的争议,有些案件法院在审理中会涉及敏感的人事关系,甚至得罪一些涉案官员,因此许多法官不愿在行政审判庭工作。可卢冠军并不这样认为,他说:“审判工作没有贵贱之分,法官的责任是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1994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他一干就是19年,从来没有怨言。

    1995年,由于造纸厂污染严重,大量的污水排入沙颍河,臭气弥漫,严重影响了县城居民的正常生活。沈丘县槐店镇几个村庄的村民联名状告当地政府,要求治理槐店镇马庄的6家造纸厂。卢冠军掌握他们夜里生产,偷排乱放的情况后,依法办理拘留手续,连夜突击,12点之前就把6家造纸厂的厂长全部拘留。碰巧凌晨3点左右,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组来沈丘暗访。他们拍摄到的是6个造纸厂被查封的机器和砸坏的污水池。经询问,得知6个造纸厂的厂长都被沈丘法院依法拘留了,到拘留所核实情况后,他们不由发出感慨:“本来我们是想抓沈丘县一个治理污染不力的反面典型,没想到却拍到了治理污染从严执法的正面典型。”在这次打击环保违法案件中,卢冠军立了头功,受到县政府表彰嘉奖。

    在行政案件中,个别行政机关法治观念淡薄,不愿以被告身份出庭应诉。为了树立法治权威和法院公信力。卢庭长敢于碰硬,他曾多次登门为县长、公安局长和乡镇长送达传票,并明确告知:如不出庭应诉,必然承担败诉结果。2000年8月,卢冠军秉公断案,认真处理了安徽省利辛县高启发与沈丘县公安局行政侵权案,依法撤销了被告沈丘县公安局扣押原告车辆及物品的具体行政行为,返还原告桑塔纳轿车一辆,爱立信778手机一部、4000元邮政活期存单一个。规范了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维护了政府形象。

    公正是最大的权威。在行政审判岗位工作近20年来,卢冠军审理和审查了千余件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签发近万份法律文书,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所审案件无错案、无超期、无信访,也没有出现过发回重审或改判,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最大化。

    2009年,县信访局移交给法院行政庭13个信访案件,要求限期化解,庭里其他同志感到压力很大。卢庭长通过巡回法庭,现场录像,群众评议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仅用一个月时间,13个案件就被一一攻克,全部化解。2010年以来,行政庭承担由周口中级法院指定交流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沈丘法院行政庭的办案水平和能力也越来越得到外界和司法同行的一致认可。2011年3月,在全国闹得纷纷扬扬的吴春霞诉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案,交由沈丘县法院行政庭审理。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卢冠军发现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事实不清,主证据不足”,依法撤销了沙南公安分局2008年7月16日作出的对吴春霞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这一庄重的判决,引起了巨大反响,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衡量出法官的做人良知。面对迟来的正义,吴春霞感激涕零,说出了肺腑之言:“没有卢庭长为我伸张正义,我只能冤沉海底,永无翻案之日了。”

                              司法为民铸忠诚

    在2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卢冠军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弘扬马锡五方式,真心诚意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戴和好评。特别是在老城法庭当庭长那4年,他坚持真情调解、和谐执法原则,针对当事人不同的案情和矛盾特点、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使所承办的800余件民商事案件,全部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原告放心、被告明白、群众满意,有效维护了老城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和卢庭长一起曾在老城法庭工作的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崔冀激动地告诉记者:“1994年卢庭长从老城法庭回来时,光奖匾锦旗就拉了三小汽车,老城的30多个群众代表还专程到县里为他送行请功!”

    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卢冠军庭长以真心、诚心和耐心,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1998年,沈丘县莲池乡270多户村民联名起诉该乡政府,几百人打着标语,围在法院门口,要求法院严查乡政府借交提留款之机,增加农民负担,要是不能解决,他们要到省里上访。为了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卢庭长随即找来村民代表,详细了解情况。在法庭的监督下,及时纠正了乡政府的错误行为,对个别有实际困难的家庭,还免除了提留款。只用了5天时间,他就妥善化解了这起群体事件。20多个村民代表来到卢庭长的办公室,他们集体下跪,送上“百姓青天”的锦旗,以此表达自己对恩人的感激。

    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卢冠军有讲不完的故事,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美谈。他能使赌徒洗手,他能使浪子回头,他能使闹离婚的家庭破镜重圆,他能使反目成仇的兄弟弥合亲情,他能使矛盾的双方化干戈为玉帛。2011年6月,他成功化解的一起亲姐妹宅基纠纷案,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李某(女)与妹夫崔某为争半间房产,两年打了五起行政官司和一起民事官司。姊妹俩在法庭上互相对骂,矛盾愈演愈烈。卢庭长从姐姐李某的丈夫入手,辨法析理,多次斡旋,李某最后幡然悔悟,主动找妹妹承认自己强行扒房错误,愿意作出赔偿,最后姐妹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卢冠军经常教育年轻法官:枉法裁判、违法执行,不仅造成错案冤案,阻碍正义实现,也危害法律的尊严和威信,影响法院和法官的形象。他始终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金钱、关系、人情面前,他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

    1993年9月,在处理陕西温某诉老城镇的一家皮革厂欠债案时,卢庭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表现,给法院内外的人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开始,皮革厂厂长欺负人家是外地人,执意赖账不还。该厂长先是找镇领导说情拖延,后又托人给卢庭长送去红包,卢庭长严词训斥,当机查封了皮革厂的仓库。见无计可施,皮革厂厂长主动跑到法庭,在卢庭长的主持下,调解结案,把数万元万欠款全部还清。陕西温某过意不去,非要拿出1000块钱报答卢庭长。卢冠军一句话既让他感动万分,又使他羞愧难当。“贪赃枉法,是法官的大忌。不义之财,我一分都不会取!”

    看到冯营吕某上访回来身无分文,两顿没吃饭,卢庭长马上给他20元吃饭钱;白集的杨某生活困难,卢庭长给他送上搭车钱;项城的屈某某夫妇到沈丘法院打官司钱带的不够,卢庭长主动给他们垫付了100元诉讼费。这就是卢冠军,把群众当亲人,点点滴滴寄托着他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和真诚,他是把司法办案的过程变成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

                           见义勇为终不悔

    7月13日上午,伴随一阵鞭炮响过,感人的一幕在沈丘县法院门口发生。沈丘县槐店镇的居民刘涛一家六口人,领着电视台记者,带着感谢信和“舍己救人”的锦旗,到沈丘法院感谢孩子的救命恩人卢冠军。得救儿童刘雨松的爷爷拉着卢庭长的手千恩万谢地说:“卢庭长,要不是您,孩子就没命了,我们全家感谢您呀!快,雨松,给卢爷爷磕头!”

    7月17日,继沈丘县法院、沈丘县政法委分别作出向卢冠军学习决定之后,周口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也亲到沈丘法院看望卢冠军,并送上鲜花和慰问金。张院长对他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的牺牲精神给予高度赞扬。并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他学习,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带动全市广大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面对荣誉和表彰,卢冠军诚恳地表示:“我救孩子不是为了荣誉,没打算当英雄,更不想让人家报答。没想到是我那身法官制服让别人认出了我,找到了我。如今弄出恁大动静,我感到很不自在。”

    行政庭副庭长李志奎告诉记者:“生活中的卢冠军恪守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人生准则。他作风硬朗,热情公道,但从不计较个人得失。1995年,行政庭获全县环保执法先进单位,县里奖励的6千元,他主动贡献出来为法院购买了一套音响设备。2005年,沈丘法院行政庭获全市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先进单位,奖励一辆6万元的汽车,这辆车他也主动交给院里使用。2006年,全市各县法院的行政庭长都进了审判委员会,可卢庭长到现在也没提出要求。沈丘法院正科级干部大都安置了子女,可老卢儿子检察官学校一毕业,就到浙江打工去了”。在卢冠军家里记者看到,57岁的他,祖孙三代一家5口仍然住在四间老式平房里,客厅和住室连个空调都没有,离家10多里路,他每天骑着那破旧摩托车上班。这就是卢冠军,他不为名利所惑,不向组织伸手,不向他人索取,淡泊名利,甘守清贫。

    说起老卢伤残的来历,也是因公负伤,伤没痊愈就提前上班造成的。1997年3月,在处理老城镇一起宅基纠纷时,他一脚踏空从3米多高的房顶上摔了下来,左脚踝关节骨折。由于庭里案件多,人员少,手术后不到2个月他就拄着双拐上班了。由于踝关节骨没有痊合,活动着力导致关节肿大充血,溃烂流脓。医生警告再不动手术,会有截肢危险。不得已1999年他又做了第二次手术,从此左脚就留下了残疾。其实了解情况的人知道,老卢身上最重的病,不是残疾。2005和2007年,他曾两次中风,几近瘫痪,现在仍留下面部神经麻痹的后遗症。近两年,他旧病未愈,又新增了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等许多新病,病魔正悄悄威胁着他的健康和生命。然而卢庭长的精神是乐观的,他没有因为自己身患多种疾病住院休息,凭着顽强的毅力,他一边坚持吃药,一边加强锻炼,从没有因病而影响工作。

    据卢庭长老伴朱荣透露,救孩子回家那天,由于下水受凉,回到家一夜没能睡着,近来他一直发烧拉肚,天天吃药。儿子知道他在沙河闸口救人的消息,抱怨他说:“在那样危险的地方,河边那么多人光看光喊不敢去救,你年纪大,又一身病,为啥就你不怕死?”卢庭长理直气壮的回答: “见死不救,天理不容;见义勇为,天经地义。再有这事,我还照样去救,哪怕冲到大闸里淹死,我也不会后悔。”也许人们认为他这是句气话,但我相信,凭卢庭长的性格,他说到的,也一定能够做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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