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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付出 欣慰收获
作者:昌婵   发布时间:2012-08-06 11:10:13


    在执行局工作多年,执行了很多案件,接触过许多当事人,唯有他们夫妻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他们身上,我了解到什么是新时期的农民,甚至能感觉到新农村的未来。一直忘不了案件和解后,夫妻俩舒心的笑容、轻松的步履以及对我们发自内心的感谢。那对外出务工多年长了见识的农民夫妇养猪、酿酒、种庄稼三不误。住独立、漂亮的楼房,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妻子手脚麻利,精打细算。丈夫精通电脑,通过网络订购饲料,销售生猪,并掌握市场最新动态。夫妻俩穿着讲究,言语温和却条理清晰。认识他们,缘于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的执行案件。

  唐玲和廖玉系全州县人(均系化名),且沾亲带故是亲戚。2007年之前,两家人同在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养殖专业,都是养猪专业户。2007年9月,仅仅为了争捡菜叶喂猪这样的小事,两女子一场扭打恶斗,持刀互砍,双方的面部,眼睛受伤,经法医鉴定,两人都构成重伤。瓯海区法院判决:唐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廖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附带民事部分,两人折抵后,唐玲应支付廖玉赔偿款差额52728元。判决生效后,瓯海区法院委托全州县法院执行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起了这样大一桩纠纷,两家人无法继续在温州市发展,各自返回老家。2011年10月,唐玲、廖玉服刑期满后也先后回到家乡。廖玉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

  唐玲的丈夫是个勤俭而有眼光的人,回家后继续养猪、酿酒。待唐玲服刑归来,家里已盖起了楼房,购置了农用车、摩托车、电脑等。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虽经我们多次做工作,但双方怨气大、积怨深,对打架的起因各执一词,各自认为自己有理,唐玲只愿支付10000元,否则,宁愿再次坐牢,也不愿赔偿。廖玉则丝毫不让步,坚决要求按判决书执行。今年7月10日,得知唐玲家饲养的一批生猪共43头快到出售时,即对该批生猪予以查封,并责令被执行管保,看护,不得擅自处分。7月25日,申请人廖玉报告,唐玲夫妇开始分批出卖生猪。得知消息后,执行人员于当天下午赶到唐玲家,但唐家大门紧锁,夫妻俩电话关机,似乎与执行人员玩起了“捉迷藏”游戏。据询问同村村民,至7月25日中午,唐家已陆陆继继卖掉生猪32头,价值约50000元。执行人员守到傍晚七时,两人仍未归家。

  因唐家居住在一偏僻的小山村,驱车需两小时。为防止唐玲再次外出,7月26日凌晨4时,我们从县城出发,凌晨6时到达唐家。当天大雨不停,唐玲家人尚未起床。面对大清早突然而至的执行人员,唐玲夫妻二人有些恼怒,不断地拖延推诿。执行人员严肃地指出他们擅自处分查封财产是违法行为,唐玲将面临两种选择;第一,如不交出卖猪所得款项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论处,事件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深。第二,主动履行,双方和解,并详细的向她陈述利弊。唐玲选择第二种方式解决问题。

  相隔五年,双方在镇财政所的小会议室(我们临时借用)见面,尽管此前双方积怨颇深,见面后两家人仍然客气地招呼,这让我们对该案件的调解看到了希望。主办人首先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引导。第一,双方既然坐到了一起,一定要端正心态,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主要思路,不要再在往日的恩怨里纠缠。第二,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双方都要有互相让步的心态。第三,冤家宜解不宜结,消除了心中的怨气,有利于双方的生活和生产。然后采取让当事人自己交谈,随时引导的调解方式。谈话开始,唐玲的爱人一直面带微笑,态度平和,廖玉的怒气渐渐平息,不再高声大嗓。双方在交谈时,执行人员没有闲着,分别找双方的亲友谈话,讲明案件与法律规定,让他们协助做劝解工作。

  从上午6时一直到11时,整整五个小时连续的交谈、规劝。唐玲廖玉及到场的双方的亲属都认识到:消除怨气,共同向前对双方有百利而无一弊。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唐玲一次性支付给廖玉医药等39000元,廖玉自愿放弃余款,不再追究。

  签过和解协议后,唐玲的爱人即打电话让一朋友送现金过来,赔偿款当场给付完毕。双方当事人和和气气地握手告别后。唐玲夫妇一再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感谢你们千辛万苦地做工作,千方百计地为我们两家着想,这样处理案件,我们没有了矛盾,没有了牵挂和负担,一心一意发展生产,日子会越来越好,以后两家还是亲戚。

  看着满身轻松离去的唐玲夫妇,执行干警也如卸下了重担,原本是一个棘手、繁琐的执行案件:两人积怨深,互不相让。如强制执行未尚不可,但繁琐而费时费力。在将唐玲夫妇带到镇政府的同时我们也做好了强制执行方案:如调解不成,一方面对唐玲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方面会强制变卖唐家所饲养的生猪,案件虽然能执行,但这样既会影响唐家的养殖事业,也会加深两家人的矛盾。因为这个案件,我们付出了太多,烈日下的守候,大雨中的爬涉。但得到了这样意想不到的双赢结果,我们却无比欣慰,所有的辛劳和汗水都在双方舒心的笑容中烟消云散。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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