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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里10万元被盗取 储户存过错自己埋单
发布时间:2012-08-07 14:07:14


     本网讯(通讯员 曾绍流)   第一天开户办理借记卡,第二天存入10万元,第三天卡上的钱全部被盗取。然而,持卡人向银行索赔却未获支持。

    韦某系马山县人,居住在马山县城,与大化县城相距仅20公里。2011年10月26日,韦某到农行大化县支行开户办理一张农行借记卡,并存入金额50元。第二天,韦某在农行马山县支行将10万元现金存入该借记卡中。第三天,韦某发现卡中的钱被人分三次取走100032元。韦某诉至法院,向农行大化县支行索赔。

    庭审中,农行大化县支行认为,农行大化县支行依据业务章程为原告办理业务过程中未存在过错,且在该借记卡交易过程中,银行方面是按照相关规则办理取款业务的,原告在办理借记卡过程中因其保管不善导致借记卡信息泄露造成卡内存款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责任。

    大化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该借记卡整个交易过程中,银行方面没有违反规则办理业务的情况。该借记卡一直由原告持有,从现有证据分析,韦某借记卡被非法复制或使用密码被盗取,造成借记卡内存款金额减少无,法归责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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