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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作者: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宝剑   发布时间:2012-08-07 14:49:22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它直接面对着广大人民群众,是人民法院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也是展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法庭的工作搞好了,对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法院整体形象,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人民法庭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庭干警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有力地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但是,人民法庭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和解决。主要有:

    (一)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气氛不浓。由于法庭干警常年埋头于繁杂的案件审理和其它的日常事务中,存在着对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热情不高,甚至有的认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可有可无。由于认识存在差距,人民法庭干警往往对思想政治学习存有敷衍了事的思想,未能把思想政治学习自觉变为内在需求,未能从大局的高度、从政治的高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影响了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

    (二)“司法为民”观念不强。部分干警未能牢固树立起“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思想,未能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作风粗糙,办事拖拉,工作态度生硬,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三案”的现象。

    (三)业务素质不高。由于历史原因,人民法庭相当部分干警文化结构层次和专业素质与《法官法》的要求有差距。部分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运用政策指导工作的能力不强,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处理的针对性、艺术性不强,法律理论基础不扎实,遇到新型复杂、疑难案件感到无所适从,办案靠经验,审判质量不高,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和法律程序错误等方面问题。

     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对策

     法庭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要根据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结合辖区和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近,逐步深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人民法庭建设提供可靠的队伍保障。

    (一)牢牢抓住法庭庭长素质提高这个关键,确保法庭团结

    首先要求庭长一方面要与院党组和主管院长保持步调一致,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思路清晰,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和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任务。二是要求庭长注重对法庭同志的关心爱护。法庭工作条件艰苦,往往离市区较远,只有充分调动感情因素,才能更好地激发干警的内在动力。庭长要多加强同干警之间的感情联系,深入了解干警,注意他们的思想动态,注意他们在想什么,干什么,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对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要主动帮助解决,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把团结作为做好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庭长在庭内搞小帮派、小团体,势必造成小团体与非小团体之间相互猜忌,人与人之间防这防那,相互失去信任,这样工作必然搞不好。但搞好团结也不能当和事佬,干警有毛病,挣一只眼,闭一只眼,干警犯了错误得过且过,要求一团和气,这样放纵干警的行为,不是对干警负责,而是害了他们。努力营造一种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健康和谐的干事创业局面。

   (二)时时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争取多方支持

    人民法庭虽然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乡镇党政部门序列,但法庭设置在当地乡镇党政辖区内,法庭通过审理案件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法庭要搞好自己的审判工作,就必须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处理好关系,在辖内的重大案件执行和涉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案件要通气,以便得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法庭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不同乡镇党委政府通气,搞两张皮,不但案件难执行,而且也得不到应有支持和理解。党委政府同法庭工作职能虽然不同,但服务宗旨是一致的,因此,法庭同党委政府关系协调好了,有些难以审理执行的案件在党委政府的协调下不但能顺利结案,而且还能做好法律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紧紧围绕加强内部管理做文章,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基层法庭虽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但它在群众眼里却是独立于法院的一个单位,单位虽小,忽视内部管理工作也是搞不好的,要让法庭在群众中树起威信,加强内部管理很重要。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庭长要加强庭内干警的管理,包括干警日常的仪表、言行,不得酗酒,接待群众语言要文明耐心,接待是法庭的窗口,接待时热情,群众则会有宾至如归之感;二是财务管理要严格按党组要求做到公开透明,实收实报,庭长要不定期对庭上的收支情况向干警通报,做到各项费用收支公开,让大家都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庭内的环境一定要整洁卫生,要时刻保持庭内院落、办公室干净利落,环境是给人的第一感观,第一感观搞好了,既使有些小瑕疵,也不会影响大局。

    (四)始终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为工作主线,打造学习型法庭

     队伍素质的知识化进程决定了“公正与效率”能否实现,因此,根据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坚持干中学、学中干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是提高现有法庭工作人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基础。从狠抓基础教育出发,鼓励和支持干警加强自身学历教育,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努力提高大家的审判业务素养,使法官成为公正和博学的化身。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积极拓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参加司考、电脑网络学习、撰写调研文章、编写案例分析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并通过学术交流,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法学前沿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互通观点、交流思想,逐步建设并形成一支符合审判工作需要的法庭工作队伍。

    (五)主动延伸服务范围,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以预防为主,重视对广大村民、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对镇(乡)村干部、农村调解组织的普法培训指导。 法律只有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知悉,人民法庭的工作才能够更顺利的开展、社会治安才能够根本好转,人民法庭可以采取进村入校等多种灵活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广大村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干部和农村治保、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其群防群治和调解工作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人才资源优势,主动延伸服务范围。 人民法庭是其辖区的法律权威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其法律人才资源优势,主动延伸服务范围,积极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对信访案件、非讼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为维护一方平安进言献策,当好参谋。

    三是以细为重。人民法庭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本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每年的工作要点和重要部署,在法庭内部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庭每一个人的具体岗位、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甚至要对办理各项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所必须达到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等细节提出明确的要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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