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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理工检修车辆时处置不当被诉赔偿
发布时间:2012-08-08 09:38:09


     本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修理工在检修车辆时,未听从客户意见随意踩大油门,导致车辆损失扩大,并因赔偿问题双方闹上法庭。近日,经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小欢同意补偿原告刘学兵汽车修理费1000元(已当庭履行完毕)。

    2011年12月11日,原告刘学兵发现自己的小客车在行驶过程中有些异响,就将车开到被告李小欢经营的汽车维修中心检修。原告将车辆症状告诉了被告,被告上车检修时踩了一脚大油门,原告当即叫被告不要踩大油门,被告未听劝阻仍然第二次踩大油门,这时出现发动机缸体爆裂严重损坏的现象。其后,原告将车交给其它维修部修理,共花费修理费4500元。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被告以自己属正常检修、没有过错为由,不同意赔偿,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汽车修理费45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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