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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印刷书籍万余册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8 10:22:51


     本网讯(通讯员 李九宾 张孝群)   为赚取更大的利润,身为印务公司经理的他却打起了“盗版”的歪主意,偷偷印刷书籍万余册,钱还没挣到却被判了刑,没收了印刷设备,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8月7日,河南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没收印刷设备及非法印刷物。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男,1952年11月出生,新乡市某印务公司经理。由于当前印刷业务竞争激烈,经营利润微薄,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他打起了“盗版”印刷的主意。2012年2月8日至11日,被告人王某租用某公司闲置的仓库,印刷龙门书局出版的《黄冈小状元》作业本系列书籍16100册,每册定价12.80元,非法经营额为206080元。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系图书类非法出版物。案发时,被告人王某非法印刷的非法出版物尚未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到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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