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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次往返1500公里化解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10 09:14:23


     本网讯(通讯员 王鹏 李颂东)   河南省禹州市顺店镇社会法官李留记往返1500公里,三次到封丘县陈桥镇当事人刘某家中做工作,最终妥善化解了一起婚姻纠纷。

    张某娘家住禹州市顺店镇,与刘某于2003年在外打工时相识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对儿女。因张某是少数民族,婚后二人常为生活习惯的差别发生矛盾。2010年秋天,张某与刘某再次因生活习惯发生矛盾,并回到娘家,再也没有到刘某家居住。

    为了与刘某解除婚姻关系,张某于今年元月向禹州市顺店镇社会法庭求助,请求社会法庭帮助做工作。顺店镇社会法庭指派社会法官李留记负责调处此纠纷。李留记先是通过电话与刘某及其家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于五一期间和6月初两次前往封丘县陈桥镇刘某家里做工作。由于顺店镇离封丘县陈桥镇250多公里,路途较远,出发太早又没有公共汽车,每次李留记都是凌晨4点多骑电动车先从顺店镇到禹州市,然后再乘公共汽车前往封丘县陈桥镇刘某家。通过前两次的劝导,刘某及家人被社会法官李留记不图回报帮助化解纠纷的精神感动,基本同意离婚。经过之后多次的电话联系和持续的调解,张某和刘某双方商定于今年7月28日,一起前往封丘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7月28日,李留记和张某冒着38度的高温第三次前往封丘县刘某家中。经过做思想工作,张某和刘某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正当他们准备返回禹州时,十几个不明真相的刘某亲属以张某需返还彩礼金为借口,挡住李留记和张某不让走。李留记不急不慌,耐心向他们解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农村习俗,直至刘某所有亲属都散去,他们才得以脱身。回到顺店后,李留记再也撑不住了,瘫倒在社会法庭的沙发上。同事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治疗。当同事们和张某的家人到医院看望李留记时,李留记风趣地说:“三下封丘苦也甜,为民解忧我心甘”。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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