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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妥善化解十八年叔侄赡养继承案
发布时间:2012-08-14 08:53:53


     本网讯(通讯员 李玉法)   日前,河南省民权县法院院长张孝勇带案下访到褚庙乡,与社会法官联合办公,妥善化解一起多次到县、市、省、国家有关部门上访、长达十八年的孙德祥与其侄子赡养继承纠纷案。

    76岁老人孙德祥,有六个女儿,由于没有儿子,按照村里风俗,其由侄子赡养,并签订了赡养继承协议。随后,孙德祥把自己的一片宅基地给了孙永勤,孙永勤在该宅基地建了新房。1984年,孙德祥因琐事与邻居发生纠纷,其侄子孙永勤没有过问此事。因此,孙德祥与其侄子孙永勤发生了矛盾,孙德祥要求解除“父子”关系。1997年经法院判决认定孙德祥与其侄子孙永勤收养关系不成立,解除了孙德祥与其侄子孙永勤的赡养继承关系。之后,孙德祥又要求:1、孙永勤返还宅基地;2、抽回孙永勤的4.6亩耕地。为此,孙德祥多次到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

    经查:1、孙永勤在与孙德祥存在“继承父子关系”期间,孙永勤为孙德祥干活,负担人情事理的花费,并给孙德祥盖三间瓦房。孙德祥要求孙永勤扒房返还宅基地,孙永勤同意,但要求孙德祥赔偿因扒房造成损失和在履行义务期间的损失费合计五万元,孙德祥不同意付钱,多次调解无果。2、关于孙德祥要求抽回孙永勤4.6亩耕地问题,因为在分地前,孙德祥的两个女儿已出嫁,正好需抽二人份4.6亩的耕地,孙永勤虽是二组村民,孙德祥两个女儿二人份在一组的耕地就给了孙永勤。

    8月10日上午,民权县法院院长张孝勇带案下访到褚庙乡,邀请该乡尚楼村、范堂村、孙坡村、刘贾村四个村委的社会法官联合办公,向褚庙乡及村委有关同志认真了解孙德祥上访案的有关情况,并与孙德祥进行了座谈,耐心做孙德祥的思想工作。最后,褚庙乡政府及村委经与孙德祥协商,孙德祥同意如下解决方案:一是孙德祥要求孙永勤返还宅基地问题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来解决,2012年底前乡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点优先安排孙永勤的住房,孙永勤把老宅基院拆除归还给孙德祥;二是村委在2013年5月前把孙永勤在一组分的4.6亩耕地抽回,由一组处理。至此,孙德祥与其侄子孙永勤长达十八年的赡养继承纠纷得以化解,孙德祥表示不再上访。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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