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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以借为骗”诈骗397万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2-08-14 13:58:07
本网讯(通讯员 肖钰娟 李磊)
“我公司的土地和厂房都是我买下来的,我有这么多资产,你们借钱给我绝对没有问题。”这是被告人焦某向他人借钱时激昂的说辞,也是他编造的谎言。安徽泾县男子焦某,先后用这样的谎言多次骗取他人397万元。8月10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焦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焦某系泾县某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10月初,焦某仿造了四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城东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自己公司的协议。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焦某虚构该公司使用的土地、厂房为自己所有的事实,以该公司的土地、厂房、设备、车辆等作为担保,以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购买机械设备、建设新厂房等为借口,以借款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他人现金共计397万元,钱骗到手后,便玩起了“人间蒸发”,直至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清醒认清诈骗类犯罪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警惕和识别能力,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投资项目向你伸出“橄榄枝”时,要擦亮眼睛,当心馅饼变陷阱。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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