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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让和谐早点签到
发布时间:2012-08-15 11:22:56
本网讯(张红莉)
8月12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龙亭法院执行局干警之一赵新敏法官办公室内异常热闹。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和其家属的情绪都很激动,他们对是否应当归还原告吴某的借款存在很大分歧。
原告吴某和被告李某本系恋人关系,李某在和吴某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向吴某借款56000元,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于是吴某向李某索要借款,于2012年2月15日诉至龙亭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应依法清偿到期债务。法院作出判决后,李某仍不予履行,吴某无奈于2012年8月10日向龙亭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执行局于立案当日下午接收案件、次日上午送交赵法官执行。面对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家属的激烈言辞和无理要求,赵法官不急不躁,对其耐心劝解,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晓之于情、动之于理,终于使李某及其家人彻底信服。李某的父亲当即掏出56000元交付给法院。赵法官迅速电话通知申请人吴某前来取走执行款项。当吴某匆匆赶来时,已是下午三点多钟。办完手续后,赵法官才发觉腹中早已空空。 经过周末两天的奋战,执行局执结18宗案件。执行局全体干警英勇不减、干劲十足,有信心也有能力完成院领导对执行局的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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