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离婚各诉苦 女儿作证定乾坤
发布时间:2012-08-15 13:54:02


     本网讯(通讯员 吴合勇)   2012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龙临法庭当庭通过亲属到庭参与庭审,以情感化,使一对已经结婚二十载的夫妻俩和谐分手。

    原告黎兰花与被告周建军于1992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有加,感情较好,次年就生育有一女。2001年初周建军染上赌博,从此对家庭不闻不问,好吃懒做整天沉迷于赌博,经妻子多次劝解都不动于终,反而遭受到丈夫的拳脚相加,感情出现危机,由于常年家庭暴力,曾经美满的家庭已滑落到幸福的谷底。不过原告看在女儿的份上还是一直默默地忍受。随着女儿已成年,原告再也无法忍受丈夫的行为,于2010年初离家出走。2012年4月7日,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龙临法庭要求判决其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走访调查了解案情。被告得知原告起诉离婚,竟想着借此机会,叫其妻赔偿这几年来自己独自抚养小孩的费用共计五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唇枪舌剑不分上下,都主张这些年独自一直抚养小孩,主审法官无意识发现坐在法庭最后排的一个女孩默默流泪。此时主办此案的林法官决定暂时休庭,让双方心平气和的再考虑一下是否有和好的余地。

    就在这时,那个满含热泪的女孩说:“老爸,你在你女儿心目中的印像虽然有点阴影,不过我还是帮你当做老爸。这些年来都是妈在养着我,爸你根本没有给我一分钱。自从我懂事后,你都是整天以赌博度日,时常对我和妈不打就是骂,那么多年来都是靠妈维持这个家。前年妈出门打工也是因为是你太过分了,妈不得已才出门找钱来支付我读完高中,读书期间我都是住在亲戚家。你对我们母女俩根本没有尽到半点义务。现在还想要我妈赔偿那么多钱,你太无理了,如果你真的要妈赔偿那么多钱,今后我也不会认你这个父亲了。”

    被告这时再也没有办法隐匿事实真相,认识到自己亏待了妻子及其女儿。休庭中,林法官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又听了其女儿发言,双方的矛盾主要是被告造成的,作了大量的调解和好工作,但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调解和好效果甚微,最终在其双方亲属共同参与调解下,双方好和好散。原告看在多年夫妻及其现在被告处境困难的份上当场给其经济帮助费1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