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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法院:巡回法庭高墙内成功调解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2-08-16 12:17:41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8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贵港市看守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王某与被告梁某达成了离婚协议。

    原被告双方于1999年相识,并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有子女,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常因为有琐事发生争吵。2011年11月,被告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羁押在贵港看守所。2012年7月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决定在看守所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刚开始被告对法官比较抵触,情绪比较激动,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说下,被告情绪有所缓和,并有了调解的想法,最终坦然面对双方存在的问题,心平气和地与原告分手。庭审结束后,法官鼓励被告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长期以来,港南法院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谨记利民便民的原则,走进乡村街道,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审判中,巡回法庭法官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目标,一心为民,以高度的责任心、专业的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此同时,巡回法庭还积极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讲解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努力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为港南区营造一片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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