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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的一天
作者:朱有林   发布时间:2012-08-17 10:04:10


    一、上午

    上午七点五十准时在路口乘坐法院班车上班,8点准时到达县院,匆忙的准备打印法律文书、盖章、查询传票及法律文书回执…8点20分离开县院,9点到达龙亢法庭。刚坐下没多久,当事人已经陆陆续续来到法庭。葛乃松法官安排了两个庭,其中一个是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案件,由于庭前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当事人对立激化的情绪被慢慢的软化下来。由于非婚生子尚在哺乳期,由其母亲抚养显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也是法理之所在,而且本案原告即孩子的母亲是宿州人,由于固有的思维,担心法院会存在所谓的“地方保护主义”,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向葛法官表露了她的担心。葛法官义正言辞的说“你放心,我们法院代表着公平正义,会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肯定会尊重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会严格按照法律作出判决”,这才使原告不安的心情平静下来。最终在葛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非婚生子由其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另一个是离婚纠纷的案件,由于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争议比较大,在经过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都无效的情形下,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庭审最后,劝说当事人同意调解,比较相对于判决,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就在当事人对庭审笔录进行核对签字后,被告(男方)突然让两个孩子拉住原告(女方),试图不让她走,被告甚至过激的向原告下跪请求她回来,面对这种情形,法官忙将原被告拉开,并耐心做被告工作,不要产生过激行为,现在庭审已经结束,现在去做这些过激的行为,不但不利于调解工作,更加激化了双方的矛盾,且孩子还小,这样对他们心里会有不好的影响。葛法官把两个孩子拉到了身旁,告诉他们爸爸妈妈的感情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你们还小,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好好学习,以后成为父母的骄傲……终于在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事情得以妥善解决。

    二、中午—忙完上午的两个庭,此刻已经中午12点30分

    匆匆在法庭食堂吃了饭,已经是中午1点。

    三、下午

    在基层法庭工作是平凡而琐碎的,在这里中午休息基本成为奢望,于是在处理好法庭事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14点了,由于最近案件比较多,我们庭采取了集中送传票的方式,今天下午主要送达褚集乡的传票,下午要送达七个传票。由于褚集乡距离龙亢法庭较远,且道路曲折,辖区的村之间大多是土路,凹凸不平,崎岖难行,连续的颠簸让我们一阵反胃,但是看到同事们都能坚持,彼此相互激励着。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司法为民”,大家努力做到了最好。由于送达传票大多的对象面对的是农村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甚至不明白什么是传票?为什么要开庭?这时你就要将法律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给他们听,他们会更容易接纳。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还要给他们耐心解释,疏导,参与庭审进行举证、质证、陈述及辩论是维护他们权利最好的方式,往往一个传票的送达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需要耐心的解释。当最后一个传票送达到当事人手里的时候,此时已经19点30分。

    庭里的几个同事吃了便饭后便往县法院赶,到达怀远县城已经20点。因为法院的车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所以不管执行公务多晚,都要将警车送回县法院。当我们已经在县城下车的时候,法警许涛还要将车送回县法院,由于已经晚上20点,坐不到公共汽车了,他还要自己坐三轮车回家!

    在基层法庭工作是平凡而琐碎的,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司法干警不仅仅将这份工作看做是一份职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事业,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的社会的公平正义。法院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所肩负的是人民的信任与重托,维护法律尊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正是这些点滴民事小案纠纷,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最后引用一句话,与所有基层法院干警共勉!

    “在国徽之下,金钱美色黯然失色;在天平之上,人情权力没有份量;在审判殿堂,秉公办案才有权威;在法律面前,无私无畏无愧人生。”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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