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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赊账15万拒还被债主诉至法庭
发布时间:2012-08-20 10:28:15
本网讯(通讯员 曹昆)
李某数十次在王某处赊购猪饲料,累计债务达15万元,王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赊账拒还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2007年下半年,李某因养猪需要开始数十次在王某处赊购猪饲料。2010年4月24日,王某、李某达成书面协议,规定李某在王某处赊购饲料,每批猪出售后,该批猪所有饲料款必须全部付清,否则所有欠款按月利息壹万元每月壹佰零五元支付利息。2011年5月19日,李某、王某经结算,李某尚欠王某饲料款152000元,李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同意欠款每年还5万元,分3年还清,欠条上注明了之前所有收条作废。2011年8月17日、2012年2月18日,李某分别向王某偿还欠款10000元、5000元。剩余欠款137000元,经王某多次催讨,李某拒不偿还。 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结合法理、情理与事理多次做李某思想工作,劝导李某要讲诚信,遵守诺言,不能背信弃义,过河拆桥,最后,在王某自愿放弃欠款利息情况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王某与李某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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