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因所修公路被压坏聚众斗殴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0 10:14:15


     本网讯(通讯员 邓涛)   8月1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余钟有期徒刑 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4月上旬,被告人余钟在丰城市段潭乡西峰村承包修建的村级水泥公路被省送变电的施工车辆压坏了数米,数次找到施工队要求赔偿未果 ,被告人余钟不满。2011年4月5日下午,余钟带人到该施工队在西峰村的施工现场将施工监理葛春泉打伤。2011年4月7日中午1时许,余钟在南昌县纠集五名无业人员乘车赶至西峰村,在自己家中拿好渔叉、铁棍准备去施工队解决问题的途中正好遇见被害人黄四明、夏涛等几名施工人员出工,被告人余钟带人拦住不准施工队出工并持凶器将黄四明、夏涛打伤。经法医鉴定,黄四明伤情为轻伤甲级、夏涛为轻微伤乙级。

    案发后,被告人余钟与被害方在当地政府和派出所调解下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被告人余钟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人民币16000元,被害方对被告人余钟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余钟目无国法,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余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余钟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