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鄂自样) 点点小事,宽容一点处理即便妥协,可蛮汉张某凭着一股冲劲挥拳相向,导致席女看医生,蛮汉被公安行政处罚还要掏钱买单的下场。近日,广西天峨县法院受理并调结该起身体权纠纷案,张某当庭给付席女医疗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700元。
2012年4月4日20时许,张某在天峨县八腊街上因席女碰翻其摩托车,便朝席女面部猛击两拳、踢腰部几脚,席女被殴打后,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接着到天峨县医院检查治疗,医生诊断为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治疗3天,共开支医疗费672.8元。当日经派出所立案调查成立后,相应作出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200元的罚款。事后席女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误工等费用未果。同年6月10日,向天峨县法院主张权利,要求张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964.8元。
法官审理过程中,主持双方到庭进行调解,法庭上蛮汉无理不让情,气陷嚣张,以已被公安罚款等为由,拒绝赔偿席女经济损失。席女更惧怕,不敢吭声,一直在不安中难过,没法只好要求法官明断,调解就此陷入僵局。耐心的法官便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多角度多方面地说服教育,“舌战”近个小时后,终于感化蛮汉,促成调解协议并签字,蛮汉张某便爽快地掏出现金当庭付清,致使该纠纷圆满调结,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