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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院“四个狠抓”让执行工作步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2-08-22 14:17:14


     本网讯(通讯员 范伟平)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克服执行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做到 “四个狠抓”,使执行工作步入快车道,实现同中院执行局“在轨”运行。

    狠抓典型案件与非典型案件科学结合。对拒不履行的“钉子户”采取强制执行,对一般性执行案件尽量采取思想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措施,注重执行的效果。

    狠抓执行威慑与强制措施合理运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公示,对有一定经济偿付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及时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 。

    狠抓执行工作与协助执行工作有机统一。有的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抵触情绪,但被执行人的单位、社区却能与他们沟通,法院便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协助执行人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来平息矛盾。

    狠抓执行工作轻重缓急有序协调。对存有拖延履行义务思想的被执行人,采取有力措施早日将案件执结。对履行能力差的被执行人,从实际情况出发,促成当事人和解,或采取缓期执行、分期执行等方法,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截止到2012年6月末,共受理执行案件36件,结案32件,执结率为88.9%,执行案件和解率为93.8%,比中院预期目标高13.8%,比去年同期上升34.3%,并实行了零执行积案。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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