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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作者:伍秀春   发布时间:2012-08-22 15:39:50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不可缺少的专职人员,是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向社会体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客观反映审判工作的全部过程,这里面有许多工作是事务性的、辅助性的工作,都离不开书记员的辛勤劳动和努力。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参加案件调查、调解;协助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担任合议庭及独任庭的全部审判活动的记录,包括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记录;接待当事人,听取意见;收集保管审判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和文件资料,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案件审理终结后,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件材料,由书记员整理立卷作为国家诉讼档案,办理归档手续。

    书记员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下面对书记员如何做好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有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一字一句、一标一符都关系到庭审笔录质量,都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书记员必须端正思想,要充分认识庭审笔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苦练基本功,才能记得又准又好。同时,要干好书记员工作,书记员就必须系统理解程序法,要清楚自己的职责。

    2、 强化庭前准备能力,夯实做好庭审笔录的基础。庭前准备工作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好,这是提升庭审质量和记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可缺少的工作环节。一方面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庭前要阅卷,要掌握案件焦点、难点、疑点,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备必要的庭审提纲,这是庭审活动成功的关键;另一方面是书记员庭前要熟悉案情,对案件的特点和重点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是做好庭审笔录的基础。

    3、加强庭审配合能力,提升庭审笔录的质量。审判人员应当适当照顾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对当事人陈述的主要内容、案件的关键问题,应适当归纳或者重复提示;书记员应集中精力,掌握记录技巧,加快记录速度,努力跟上庭审进度。

    4、加强概括能力。书记员的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要做到记录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喜好任意取舍。要有分辨案情重点和提炼、概括能力,力求语言简炼,文理通顺。

    5、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身素质。要加强并坚持对法律的学习,不仅要学习实体法,更重要地要学好程序法。只有学习法律,熟悉法律,在庭审记录中才可能不出较大的失误。文字书写准确熟练书记员的记录工作是一项多功能、综合的工作。它不仅要求书记员对当事人的述说、辩解听得准确,而且要求用文字形式快速表达出来。加强技能训练,熟练掌握电子邮件及现代信息知识、微机记录。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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