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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加强管理书记员提升庭审笔录质量
发布时间:2012-10-18 14:58:43


     本网讯(通讯员 赵阳娟)   书记员的庭审笔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甚至审判是否公正。湖南省津市法院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庭审记录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书记员管理,提高其业务技能。

    一是夯实基础,强化学习意识。书记员对法官的办案质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此,该院注重培养书记员的学习意识,鼓励其爱岗敬业,掌握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从而当好法官的得力助手。要求书记员将学习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促使自己通过学习,打牢法律基础,在本职工作中才能充分发挥各种技能,并做好庭审笔录及其他辅助性工作。为法官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依据,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庭前准备,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工作就是为了尽量还原案件庭审全过程,特别是对争议焦点及影响案件定性的问题,要重点记录,不可漏记。因此,书记员有必要在庭审前做好相应庭前准备工作,全面阅读案卷材料,统观全案并了解案件事实与法律争点。加强与承办法官沟通,预知庭审重点、难点、疑点和关键证据及特别需要注意并做好记录的相关问题,提前做好庭审笔录模板,保证庭审记录不出现失误。

    三是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书记员应注意在庭审活动中的观察与反应能力,在庭审过程中,不仅要求书记员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快的文字录入能力,还要有较强的文字归纳能力。该院根据书记员岗位特点,从实用角度出发,有针对性的对书记员进行岗位培训,特别着重训练书记员听打、归纳、庭审模板制作以及如何与合议庭最佳配合等内容。

    四是业务评比,强化竞争意识。该院每年都进行“优秀书记员”业务能手评比活动,通过民主评选,选出表现突出、综合业务素质强的业务能手,并对其进行奖励,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表彰。通过先进带后进的经验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书记员的工作热情,通过自我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形成了人人争当先进的可喜局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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