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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从邻居家私拉电线遭拒砍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4 10:05:47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蓝淑君)
潘某一直都是从邻居莫某家拉电线供家中使用的,可随着莫某家电器的增多,本身的电量不是很足,所以要求潘某不再从其家拉电线,两人发生冲突,潘某用菜刀将莫某砍伤。近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
莫某与潘某是邻居,两人关系一直都很好,潘某家使用的电线一直都是从莫某家私拉的,与莫某一家共用电量。这两年来,莫某家购买和使用的家用电器逐渐增多,用电量加大,渐渐感觉电量不足使用。 2011年12月22日,莫某找到潘某商量解决方案,希望潘某不再从自家拉电线,另外寻找其他途径,两人在商量的过程当中产生争议,发生争吵。激动之下的莫某找来梯子欲将电线剪断,潘某也非常气愤,拿了一把菜刀冲上去把梯子推开并要殴打莫某,莫某的家属上前劝阻,可最后莫某还是被砍伤。经法医师鉴定,莫某的伤属于轻伤。 经武宣法院主持调解,潘某与莫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取得了莫某的谅解。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在与他人争吵过程中,持刀砍他人致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潘某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双方对附带民事已达成调解协议,潘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潘某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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