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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汉驾驶挂警号的假牌车辆撞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4 10:53:22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蓝淑君)
陈某醉酒后驾驶悬挂警号的假牌普通客车,原本以为可以顺利躲过检查,可不曾想撞上了同样是醉驾的李某,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近日,广西武宣法院判决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9月10日20时许,陈某到朋友家喝酒回来,驾驶自己的悬挂警号的假牌普通客车,在县城的两条道路交汇处与同是喝酒回来的李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两人都因此受伤,两车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司法鉴定中心对两人进行了血液抽样检查,两人都已达到了醉驾标准。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陈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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