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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为追索丈夫生前应收货款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12-08-24 11:00:44


     本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丈夫生前创办了一家工厂并有应收货款,丈夫死后妻子多次催收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李金水同意在2012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陈小娟货款13万元。

    原告陈小娟系黄时天的妻子。黄时天生前创办了一家铸铁厂,被告李金水于2007年至2009年在该厂赊购摇床配件,共计欠下货款13.4万元。2009年7月,黄时天死亡。其后,经原告陈小娟多次追索,被告李金水仅于2010年8月归还原告货款0.4万元,尚欠13万元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货款13万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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